蚌埠某單位職工正在看捐款倡議書。
  蚌埠有關部門倡議捐款,按行政級別和職稱劃分參考額,不少職工稱“被自願”
  反映

  說是自願捐款,但又有金額規定
  “星期一學校開會,說要捐款,大家都在議論紛紛。”蚌埠市一小學教師李強(化名)昨天告訴新安晚報、安徽網記者,校長通知要捐款,而且還將政府部門的倡議書貼在了校園。“按照級別捐款,高級捐300元,小教一級捐200元。”李強說,捐款按照級別劃分金額,像是在硬性攤派。“最關鍵的是,捐款多少還與文明單位評選有關,這不是給我們施壓嗎?”
  該市一家事業單位的朱莉(化名)也告訴記者,單位已經召開例會,負責人拿出了一份捐款倡議書,作為事業單位的職稱人員,需要按照正高1000元、副高600元、中級職稱300元、初級職稱200元、技師職稱100元的標準進行繳納。單位負責人隨後指出,由於他們是省級文明單位,大家必須踴躍按照標準自願捐款。
  在安徽網和蚌埠當地論壇,都有網友反映此事,而且跟帖非常積極,大都對這類自願捐款表示難以接受。
  調查

  捐款額有參考,與文明單位掛鉤
  昨天,記者拿到了李強和朱莉提供的捐款倡議書。倡議書由蚌埠市慈善總會(籌)、蚌埠市民政局發出,捐款範圍為“全市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”等。倡議書按照行政級別和職稱對機關事業單位幹部、職工規定了參考捐贈額,最高的是正市級2000元,正高職稱1000元,最低的是副科級以下和技師職稱以下100元。
  捐贈活動從三月中旬啟動,要求4月15日前完成捐贈接收工作。在該倡議書的激勵措施一欄中規定:“單位參加慈善捐贈的情況列為精神文明單位的重要參考內容。”
  昨天下午,記者在當地一所學校看到,樓梯口張貼了一張要求全體教職工迅速繳齊捐款的通知。該校負責人表示,接到通知後,這項捐贈活動就緊急開展了,由於要求在4月中旬完成,所以校方做了不少工作,“上級領導沒說強制,但同時又明確了老師的捐贈金額,一律按照標準執行。”
  回應

  捐款顯示愛心,是精神文明體現
  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長、慈善總會籌委會主任石艷昨天回應稱,捐款的初衷是為了幫助困難群體,並沒有強制攤派。至於參考捐贈額,她說並不是標準,捐少了也沒關係。“我們也是學習長春、吉林等地的經驗,如果沒有一個參考額,我們強調領導幹部帶頭,怎麼帶頭呢?”石艷說,參考額是為了給個方向,以免大家你看我我看你,不知道該捐多少好,“我們會與各個單位溝通,做個解釋,要在自願基礎上捐款。”對於捐款與文明單位掛鉤一事,石艷說,單位捐款做得好,說明有愛心,有愛心是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體現。
  文明單位評選是文明辦的職責,文明辦怎麼看?昨天傍晚,記者採訪了蚌埠市文明辦主任馬同金,他表示,捐款是好事,是愛心的體現,可以成為文明單位評選的參考內容。
  專家

  帶有半強制性,違背人們的意願
  對於蚌埠市捐款一事,記者採訪了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湘林。徐湘林表示,捐款是一種社會行為,政府部門按照行政方式行事行政意願是不對的。
  “實際上,這是一種政府部門的傳統工作作風,一種自上而下的動員工作,帶有半強制性,會給政府部門帶來負面影響。”徐湘林說,捐款指定參考額,會形成自上而下的壓力,違背一些人的意願,有失妥當。“捐款這事,在現代政府管理框架下,最好別用傳統方式。”
  本報記者 李勇 徐文兵 攝影報道
  相關部門一邊說“自願”捐款,一邊又在《捐款倡議書》上按照行政級別和職稱劃分出“參考捐贈額”,並將“捐贈的情況列為精神文明單位的重要參考內容”。再加上單位領導不斷做工作讓職工按照“參考捐贈額”捐款,這讓很多捐款者感覺有些變了味。蚌埠市民政局和慈善總會(籌)日前發出的“捐款倡議”,在當地一些職工中引起質疑。
 
(原標題:自願捐款,咋還與文明單位評選掛鉤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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